商洛中学2015-2016学年“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商洛中学2015——2016学年 “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启发学生健康成长,增强学生的榜样教育,学校决定继续在同学中开展评选 “班级之星”“校园之星”活动。组织学生在自己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名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中学生,有效激励全体学生“志存高远、奋勇争先、勇于拼搏、敢于创新”的学习热情,充分展现学校的教育教学成果,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有礼、勤奋求知、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活动口号

    争当校园之星,创建文明校园

    三、活动理念

    赏识、关注、激励(以赏识的情感,关注与激励每一名学生)

    四、活动目的

    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全体学生寻找自身潜力,挖掘自身潜力;引导广大教师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使同学们有进一步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孩子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评星活动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五、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第一阶段:班级之星评选

     1.各班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学习评选条件,要求全体学生会背记牢。

     2.每月20至26日内班级学生自荐或推荐候选人,并组织班委会认定候选人。

     3.班委会认定的候选人对照评选条件简要介绍事迹后,由大家举手表决确定,根据得票数多少确定每类一个同学为“班级之星”。在班级之星园地展示。

    4.各班级将班级之星于25日前报年级。年级组审批后,28日前以班为单位报政教处。

    (二)第二阶段:校园之星评选

    每学期两次被评为同一名称“班级之星”的同学,学校政教处分两轮进行评审后确定为该名称的“校园之星”。分年级在“校园之星”园地展示。

    第一轮:由学生会组成工作小组评选,或利用班会课时间进入各班级进行举手投票。

    第二轮:年级组织一定范围的事迹展示或事迹演说。可进行投票。

   (三)第三阶段:奖励

    每学期开学和期中、期末学校对班级之星、校园之星进行表彰和奖励。

    1.组织“校园之星”颁奖仪式,对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展示个人事迹。

    2.学期内得班级之星两次以上或被评为校园之星的同学,该生本期综合素质评定可直定A级。

    3.某生一学期内被评为2个以上校园之星,可直推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干部。

    六、注意事项及所交材料

    1.各年级、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使活动起到启发德育的作用、利用选树、宣传班级典型的良好契机,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正确引导,真正把最优秀的学生推荐上来。

    2.要实事求是地总结推荐候选人的事迹,事迹简介和事迹材料要

高标准,严禁弄虚作假,评选活动要坚持严肃、认真、公正、自愿的原则。

    3.学校政教处将严格遵守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时间要求进行督查,以确保评选工作如期完成。

    4.推荐表各项目要填写完整、真实。

   七、评选条件及各星标准

    必要条件:

    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受到校纪处分而未取消处分决定的同学不得参加评选)。

    2.思想品德好,行为习惯好,同学关系好。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或学习不断进步。

    4.注重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锻炼的同学可以适当降低标准)。

凡申报“班级之星”“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能符合申报该星的条件,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一)管理之星

    1.担任班干部或团干部、学生会干部,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

    2.曾获年级、校级学生会干部(含共青团、学生会、班级、寝室)称号。

   (二)学习之星

    1.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2.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3.学科竞赛或作品曾获校级一等奖或市以上的奖励。

    4.学习上或学习习惯上有明显进步的。

   (三)礼仪之星

    1.尊敬师长,尊重他人,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帮助、尊重、合作。

    2.举止文明,穿着得体,不乱扔垃圾,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在待人接物时经常使用礼貌用语"您好""谢谢""对不起"等。

    4. 孝敬父母,能经常帮助父母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5. 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能自己做,答应的事要言而有信,知错能改、勇于承认。

    6.能真诚的对待老师、同学、家人等,不说脏话,不骂人,不说欺骗他人的话、不做欺骗他人的事。

    7.能主动、真诚的帮助他人有典型的事迹,并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四)勤劳之星

    1.热爱劳动,能积极、主动地做好学校值日生、大扫除工作,劳动时不怕脏,不怕累。

    2.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学校的事情热心做。

    3.有典型的事迹,并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4.见到不讲卫生的人和事能主动上前劝阻。

    5.个人仪容仪表朴素大方,节约各种用品,不乱花零钱,不吃零食。衣食住行等生活方面从不与他人攀比。

    6.节约用水、用电,珍惜个人及公共用品,为班级及学校、家庭

财物保护做出贡献,受到班主任、校领导和家长及同学好评。

   (五)守纪之星

    1.热爱集体,经常为班级,为学校,为他人服务,为同学公认。

    2.上课、自习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早退、旷课,自觉维护班级课堂秩序,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 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上放学出入校门、两操、课外活动、食堂用餐、如厕时能自觉遵守纪律,并协助老师维护秩序。

    4.在校外能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不打电子游戏,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欺负弱小。

    5. 积极参加班级值日工作,认真负责做好每一件卫生、环保工作。

    6.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洗头,勤剪指甲,服装整洁,随身带好手帕或餐巾纸。

    7.讲究公共卫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在公共场所见到果皮纸屑能主动弯腰捡起。

    (六)住宿之星

    1.模范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团结舍友,乐于奉献。

    3.能坚持做打扫卫生和整理内务的带头人。

    4.积极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和学生自主管理干部完成各项工作。

    5.能积极、主动地做好宿舍值日生工作,劳动时不怕脏,不怕累。

    6.有文明的用餐习惯。

    八、奖励办法

    1.颁发荣誉证书。

    2.在学校网站、校报上公布“校园之星”的名单。

    3.通过学校橱窗进行宣传,配上各位“校园之星”的简介和人生格言。

    4.编印商洛中学《校园之星》刊物,对每一位“校园之星”进行简介,并刊登“校园之星”的先进事迹。

    5.学生荣获“班级之星”“校园之星”记入本人德育档案和学籍档案,优先推荐“校园之星”参加国家、省、市的各类优秀学生评比和各项竞赛活动。

    九、领导机构

   (一)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殷鉴

    副组长:黄国清、王丹锋、刘占良

组 员:李军良、鱼保民、雷刚军、明秀兰、刘建柱、程永红、 

       程鹏、杨玉良

   (二)评选委员会

    主 任:王丹锋

    副主任:李军良

    委 员:刘建柱、贺抗柱、 杨增加、井永清、刘超、林芳

    十、评选活动要求

    1.各年级、各班以及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认真开展工作,要以该项评选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并将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展示班级教育教学成果及推进各班素质教育的平台,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在学生中树立榜样,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2.各班主任要把“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作为实施班级管理、建设班级文化的切入点来抓好、落实好,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评选条件,明确个人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并在学习与生活中积极地付诸于实践。

    3.在评选过程中,每位学生均可以根据各项目,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一人只能申报一项。

    4.各年级、各班在“班级之星”“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中,要遵循“公正性、主体性、及时性”原则。在具体操作中要充分体现出公平、公正,能被学生接受,提高评比的信度。评比的目的主要在于激发学生内心的竞争意识,因此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发现先进典型要及时表扬并加以宣传,扩大典型事迹在集体中的影响力。

    5.《申报表》先由学生自己填写,然后按照评比程序由班长、班主任、年级主任、政教处主任、评委会主任依次填写。评语由班主任亲自填写,评语内容要符合实际、语句要简洁、精炼,字数在100字以内。学生先进事迹介绍由学生自己填写,800——1000字,要重点介绍自己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以及所获得的荣誉,突出介绍符合评选项目的典型事迹,并简要谈谈后段的奋斗目标和人生理想。若参评学生确定为表彰对象后,该学生需及时上交先进事迹的打印稿。发至政教处邮箱:47887504@qq.com。

                  

                                    商洛中学    

                                     2015年12月

 

商洛中学“校园之星”申报表

1.学生个人可自荐,也可推荐他人。

2.班级可组织评星小组或由班委兼任。

3.评星可选学生突出的一点;可以月月连评,要 “星光灿烂”光映一片。

4.每月评出后在“班级之星”栏内表彰。并与28日前报政教处。

5.学校进行跟踪、评比,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公示“校园之星”。

姓名

 

性别

 

班级

 

年龄

 

申报

名称

 

兴趣

爱好

 

特长

 

最 崇 拜 的 人

 

最喜欢的一句话

 

主要事迹

 

 

 

 

 

推荐评语

 

 

 

 

 

学校意见

班级意见

年级意见

政教处意见

 

 

 

 

 

 

 

 

 

 

 

 

 

 

 

 

来源:商洛中学
时间:2015年12月10日
栏目:学校网站 校园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