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系统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1、中纪委通报:海南省卫生学校用公款购买月饼卷,校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党委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北京市纪委通报:北京四中违规发放钱物。2013年9月,北京四中以教师节为由,给教职工发放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2万余元,调查期间,所发钱物已退出,市纪委给予校长刘长铭党内警告处分。

3、北京市纪委通报: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2010至2013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用公款购买了168万余元的购物卡,用于给教职工发放福利等。市纪委给予学院党委副书记周广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学院副院长程文华行政警告处分。

4、福建省纪委通报:莆田市秀屿区下屿中学教务处主任林玉洪违规操办“升学宴”,秀屿区纪委给予林玉洪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5、云南省纪委通报:普洱市职教中心副主任、财经学校校长叶世锦(正处级)为女儿大操大办婚宴收取礼金。普洱市纪委给予叶世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礼金1.8万元。

6、云南省纪委通报: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团结中学副校长肖高锋借乔迁新居事宜大操大办收取礼金。沧源县教育局给予肖高锋行政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副校长职务。

7、重庆市纪委通报:

璧山县梅江小学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月,梅江小学校长采用虚开发票冒领资金的办法套取公款,用于本人及梅江小学32名在职教师、4名退休教师到北京旅游的费用支出。璧山县纪委给予梅江小学校长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县教委对其岗位作调整;到北京旅游费用由参加旅游的人员自行承担。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通报:

兵团广播电视大学违规发放购物卡和过节费。2013年6月7日,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中秋节给教职工发放500元购物卡、古尔邦节发放200元过节费,分别花费公款9.45万元和3.08万元。兵团纪委决定对该校党政主要领导和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立案调查,对相关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9、甘肃省纪委通报:

临夏州康乐县塔庄小学校长等人公款旅游,康乐县纪委给予塔庄小学校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县教育局免去其校长职务,并责令相关人员个人承担有关费用。

10、甘肃省纪委通报:

张掖市教育局违规组织市、县(区)相关人员公款旅游,张掖市纪委给予市教育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个人承担有关费用。

11、甘肃省纪委通报:

庆阳市华池县教育局以考察名义集体组织教师赴台旅游,华池县纪委责成县教育局局长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12、山东省纪委通报:

青州市海岱学校因接受企业安排旅游,校长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参与人员被责令承担全部旅游费用。临清市技工学校校长因公车私用,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校支部委员会副书记、校长职务,并被责令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主管部门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领导班子被严肃批评。

13、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通报:

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多次违规组织人员公款出国培训,共开支153.4万元;玉林市玉州区财政局组织本系统有关负责人及其家属等12人公款出国旅游,开支5.79万元。相关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等处分。

14、贵州省毕节市纪委通报:黔西县白泥中学副校长张平违规操办乔迁宴;金沙县教育局督导室工作人员闫国康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赫章县安乐溪乡教育管理中心主任赵全品虚报建设项目进度。相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5、辽宁省纪委通报:

朝阳市建平县教育局查处某小学校长、体育教师与退休教师工作期间赌博问题。县教育局给予该小学校长党内警告处分,免去校长职务;给予该体育教师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该退休教师党内警告处分。

16、山西省大同市纪委通报:

2013年8月15日中午,大同市新荣区教育局副局长高华吉广邀亲朋,在大同市某四星级酒店为女儿举办婚礼,设宴40余桌,收受500余人礼金超过24.8万元。经群众举报后,大同市纪委立即派出调查组赴现场调查并进行查处。

17、教育部通报:

龙江省哈尔滨市一中教师违规补课问题。哈尔滨市一中高二年级一班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在校外组织补课,收取补课费1.22万元用于聘用该校高二年级教师刘某辅导。经调查核实,哈尔滨市教育局已责令该教师停止补课办班行为,并退还全部违规收费,取消该教师2013年度评职评优资格并要求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

18、教育部通报:

河南省汝州市第一初级中学教师校外开办补习班问题。汝州市第一初级中学教师吴某以妻子的名义在校外开办蓝天数学补习班,且未经汝州市教体局审批,属无证办学。该补习班共违规收取学生补课费5.06万元。经调查核实,汝州市教体局已取缔蓝天数学补习班,补课费全部退还学生;给予吴某记过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给予汝州市第一中学校长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深刻检查并通报批评。汝州市政府责令汝州市教体局作出深刻检查并通报全市。

19、教育部通报:

四川省眉山东坡中学教师校外违规补课问题。眉山东坡中学初三年级十班语文教师叶某、数学教师赵某、英语教师王某、物理教师刘某、化学教师岳某等5名教师组织本班部分学生在校外进行补课。经调查核实,东坡区教育局和东坡中学已经责成违规教师停止补课行为,作深刻书面检讨,并对违规教师作出扣减本期绩效工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资格,取消当年岗位等级工资晋升资格的处理。

20、福建省纪委通报:

三明市三元区白沙小学校长黄明全公款组织教师到外省风景区游玩,三元区纪委给予黄明全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与人员交纳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来源:商洛中学
时间:2014年1月9日
栏目:学校网站 党的建设